聊城居住证办理指南-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导语 聊城市工作且无本地户口的流动人员需要办理居住证,相关办理对象,办理材料、流程、时限等详见正文。
聊城市居住证办理如下:
办理对象:
1、市外来聊人员、本市跨县(市、区)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注意: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意:不同地方的派出所要求的材料可能会有差异,具体以派出所为准。
办理流程:
㈡现场办理:持材料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注意事项:
1、居住证每年签注 1 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 3 日内,持居住地住址证明在现居住地办理变更手续。
3、居住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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